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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直面余华英!杨妞花再发声:“只希望维持死刑”

2025-07-21 阅读 0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将于12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贵州高院公开开庭审理。12月10日,该案被拐儿童之一的杨妞花再发声,“我已经没有什么话想对余华英说的了,案件持续这么久,想早点结束,拿着新的判决结果,去坟前告慰父母。”

杨妞花说,这次二审开庭来得很快,是自己意料之外,自己会和律师去参加庭审,但没有做任何准备和打算,只希望维持死刑。“我已经没有什么话想对余华英说的了。”

杨妞花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余华英案持续了这么久,自己比谁都想让它早点结束,这样可以开启新的生活。杨妞花还想拿着最新的结果,去父母坟头告慰他们。“愿天下无拐,愿所有失散家庭都能团聚,愿未来没有人贩子。”

据此前报道,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决死刑。

10月25日,该案重审一审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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