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发现有人在小区院子烧纸钱,才知自家窗外埋了骨灰,民政部门:应属“生态葬”,须双方见面沟通协商
大半年来,湖北潜江市民吴先生一家人每天都深受困扰,据说就在其家阳台一窗之隔的小区大院空地上,同小区一位业主在此掩埋了其丈母娘的骨灰,已有多年。但无论吴先生如何奔忙于民政、社区等各相关单位反映情况,要求业主尽快挪走骨灰,这位已移居外地的业主都拒绝出面处理此事。
11月23日,潜江市民政局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该局无法强制要求业主移走骨灰,此事还是需要涉事双方见面沟通协商。当地社区则称,目前仍在协调处理此事。
据吴先生描述,图中画圈处为掩埋骨灰处
堵心:发现有人烧纸钱,才知一窗之隔的小区空地埋有骨灰
11月22日下午,湖北潜江市民吴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自家小区落成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这套位于一楼的住宅是自家在90年代中期购置,但多年来一直用于出租,家人很少来小区。
2021年,吴先生一家将这套住房重新装修,搬来入住。今年春节,吴先生的妻子无意中看到,有3名中年人在自家一窗之隔的小区院内一块空地上烧纸钱。院内的其他空地,都被业主们用于摆放花盆。当时,吴先生的妻子就感觉蹊跷,但没有过问。
直到今年三四月份,夫妇俩才从老邻居口中听说,原来那三人烧纸钱的位置,地下掩埋了一位老太太的骨灰。这对吴先生一家来说,深感意外。这个位置距离吴先生家阳台仅3米远,地上还种了一棵树,每天一抬眼就能看到,全家人顿时觉得堵心、晦气。
吴先生四处打听得知,掩埋骨灰的业主是一名退休的单位领导,目前在外地生活,很少回到潜江。骨灰是其岳母的,已经掩埋数年。他立即向街道办、民政部门和物业等反映此事,要求尽快联系那位业主将骨灰挪走。
无奈:反映情况半年仍未解决,空地放口大缸“自我宽慰”
“就是说他不回来,不理不睬,谁也不能动他的东西。”吴先生说,最初小区物业联系业主,这名业主态度非常强硬,坚持不移走骨灰。物业也不透露业主的详细信息,自己也没有其电话,甚至连其姓氏都不清楚,无法与对方直接取得联系。
吴先生称,物业提出将那块土地硬化,对方也不同意,称骨灰被洒在土里。对方到底是埋了骨灰盒,还是洒在土里,目前尚不能确定,“现在谁也不敢肯定,谁也不敢动。”
吴先生说,当地民政部门也曾联系过那位业主,声称万一挖出骨灰盒,骨灰可以先帮其保留,也遭到拒绝,“他说反正谁也不能动那块地。”
据吴先生提供的多张照片显示,2023年5月18日,那棵树被砍伐放倒。此外,当地派出所、社区和物业等相关单位部门多次到场沟通协调,也没有妥善解决此事。
吴先生提供视频截图显示,涉事空地上种植的树木被砍伐
吴先生称,近半年来,他把上述所有部门都找了个遍,希望尽早解决此事,但都被踢了皮球,得到的是互相推诿,“民警说他们管不了……打12345,政府部门都过来协商,(说)最终还是要找社区物业来管,社区物业说他们也没法解决这事。”
“其他人(业主)也有意见,但不像我们这样在家门口烧纸。”吴先生称,他不知道何时才能摆脱这件糟心事。
最后,感觉晦气又无可奈何的吴先生,只得在那块空地放上了一口大缸,权且作为自我宽慰,“他又不来,我就让他看,你看得不舒服,就来解决这个问题。”
吴先生提供的视频截图显示,当地多个部门到场参与调解协商
民政部门:应属“生态葬”无坟头,难以联系上涉事业主
11月23日下午,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湖北龙湖江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董姓主管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该公司2019年年底才与该小区签约,而业主掩埋骨灰一事发生在十几年前,该公司无法核实此事真伪,“这个事情发生在十几年前,我们没有办法去追溯。”
她还表示,自己已告知吴先生,其可通过居委会与外地业主沟通协商,如果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如果他们希望我们物业把这块地硬化,我们物业方出钱出力,去把这块地硬化都没关系。但现在这个问题就纠结于双方业主没有达成一致。”
“我们肯定不能把业主的一个私人联系方式给另一个业主。”董姓主管称,吴先生如果想获取外地业主的联系方式,可以通过社区和派出所。当被问及外地业主如何回应物业时,其表示不方便告知。
潜江市民政局业务科吴姓科长介绍,其多次参与调解此事,其了解到,这位涉事业主退休后定居在外地,潜江家中常年无人。大约在二三十年前,其丈母娘的骨灰就已下葬,吴先生一家是之后才入住的。
吴科长说,此事处理起来十分棘手,据说骨灰就埋在树下,但涉事业主未立碑或坟头,“属于生态葬”,该局也无法强制执法,“他只是在清明祭拜……我们也不知道有没有骨灰盒。”
“因为属于他们社区之间,社区里面的一个纠纷。”吴科长称,吴先生反映情况后,该局协同吴先生所在社区处理,也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去现场留存影像资料,其与社区办干部多次致电涉事业主,试图与之沟通调解,但收效甚微,对方经常不接电话,“我们一直联系他,要等他回来协商……社区书记打电话也不接。”
“必须还是要见面沟通。”吴科长表示,如果该局强制处理此事,势必引发矛盾,此事还是需要三方坐下来,进行面对面沟通。
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工作人员回应称,跟进此事的同事已外出,据其所知,此事目前仍在协调处理中。
律师:如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诉讼解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如吴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据当地民政局透露,骨灰下葬时间发生在二三十年前,而吴先生一家入住该小区在后,而且骨灰并无坟头。因此,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入土为安角度出发,均无法强制将骨灰迁移。
赵良善分析称,小区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居住场所,而烧纸则侵害到业主居住体验权,侵害到业主的公共利益。不光吴先生有权制止他人烧纸行为,其他业主也有权制止。
赵良善解释称,因骨灰埋葬在树下,离吴先生家只有一窗之隔,近在咫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他人的烧纸行为则侵犯了吴先生相邻等权利,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此,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吴先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陈思编辑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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