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藏私房钱了吗?
第二百一十四期
有人说,婚姻里毁灭夫妻关系的主要原因不是出轨、不是家暴,而是财务不忠。所谓财务不忠,就是在未经另一半许可的情况下花钱,包含花费超过另一半可以接受的金额和隐瞒另一半可以接受的负债以及拥有另一半不知道的秘密账户等。
作家三毛说过,世上的喜剧,不谈钱就能产生;但世上的悲剧,大多和金钱脱不了关系。婚姻里的悲剧也是如此。比如,你老婆明明说去超市买一根葱,回来却大包小包拿着一大堆打折商品,而且还是以女性化妆品为主,你会不会生气呢?我要告诉你的是,你生气也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了夫妻家事代理权。所谓家事代理权,就是指配偶一方在与第三方就家庭日常事务从事一定的法律行为时,享有代理对方行使的权利。当然,代理的事务仅限于家庭日常事务,比如全家的食物、衣着等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等。民法典规定,这类家庭日常事务,夫妻间均有代理权,换句话说,就是都有权做主。
其实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恋爱时的优点,结婚后可能就会变成缺点。比如男人花钱大手大脚,在婚前可能被视为大方、不小气、够浪漫,但是婚姻生活不是恋爱,夫妻是利益共同体,婚后的大手大脚导致的是利益共同体的损害,优点就变成了缺点。
还想说说私房钱的问题,其实无论你藏在哪儿,都改变不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如果你藏的水平不高,经常被老婆发现,可能离你俩婚姻土崩瓦解的日子就不远了。所以,为了共同的家庭利益,希望大家光明磊落、同心同力、携手向前。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诸多立法亮点背后承载了
怎样的时代诉求和法治内涵?
系列解读,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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